自114年起,有下列任一肺癌風險因子且具健保身分之民眾,每2年1次胸部低劑量電腦斷層攝影檢查,若有吸菸情形,應同意接受戒菸服務。1.具肺癌家族史:45至74歲男性或40至74歲女性,且其有血緣關係之父母、子女或兄弟姊妹經診斷為肺癌之民眾。2.重度吸菸者:50至74歲吸菸史達20包-年以上,仍在吸菸或戒菸未達15年之重度吸菸者。(包-年:平均每日吸菸包數*吸菸年數)3.服務於臺北市之警察及消防人員:40歲以上同仁。
自114年起,有下列任一肺癌風險因子且具健保身分之民眾,每2年1次胸部低劑量電腦斷層攝影檢查,若有吸菸情形,應同意接受戒菸服務。
1.具肺癌家族史:45至74歲男性或40至74歲女性,且其有血緣關係之父母、子女或兄弟姊妹經診斷為肺癌之民眾。
2.重度吸菸者:50至74歲吸菸史達20包-年以上,仍在吸菸或戒菸未達15年之重度吸菸者。(包-年:平均每日吸菸包數*吸菸年數)
3.服務於臺北市之警察及消防人員:40歲以上同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