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準備證件

  • 臨櫃申辦須檢附以下證件
    • 第1類兒童醫療補助證
      兒童及父母之一(或監護人)之戶口名簿(或戶籍謄本)正本
    • 第2類兒童醫療補助證
      1. 兒童及父母之一(或監護人)之戶口名簿(或戶籍謄本)正本
      2. 其它證明文件(正本驗畢後發還)
        • 低收入戶者:低收入戶證
        • 罕見疾病者:診斷證明書
        • 重大傷病者:全民健康保險重大傷病核定審查通知書或重大傷病卡
        • 特殊個案:本府社會局核定之證明文件
  • 傳真、郵寄及網路申辦須傳真或郵寄以下資料
    符合全民健康保險局核定之重大傷病範圍者、罕見疾病者,進入「臺北市民e點通」或本中心網站「兒童醫療補助證專區」,點選相關書表下載「臺北市兒童醫療補助證重大傷病資料查詢授權申請書」,並以雙掛號方式郵寄至本中心(106臺北市大安區辛亥路3段15號/陳先生),即有專人承辦受理。
  • 第3類兒童(請至本市任一區戶政事務所辦理)
    • 96 年11月1日起實施「雙卡合一」措施,直接以第3胎證明卡代替,並同步停止核發「臺北市第3 胎以上兒童醫療補助證」,已持有本證者,就醫時出示仍享有醫療補助。
    • 第3類兒童「第3胎證明卡」:請至本市任一區戶政事務所辦理(不限戶籍所在地),申辦時請檢附以下資料
      1. 父母之一(或監護人)之國民身分證。
      2. 現場填寫「臺北市市民第3 胎 以上兒童證明卡申請表」。